园林施工资质申报
[size=6][color=red]分级标准[/color][/size]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6]12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我部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我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8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
(1)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
(2)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3)7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8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植物、植保、建筑、结构、造价、监理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5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各不少于2人,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
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推土机、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3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研究、开发、应用项目等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国际性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的法人企业。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工程:
(1)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2)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
(3)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3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4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6人以上。
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6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可承揽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以及7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
可承揽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1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6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三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4年以上的经营经历。
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3个1万平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5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单项工程:
(1)1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
(2)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3)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3、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园林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
6、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2人,水景工、植保工、花街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
7、企业拥有修剪车、洒水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5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万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800万元以上。
9、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市地级以上奖励。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
可承揽 5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游园等公共绿地,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3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2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size=6][color=red]申报程序[/color][/size]
1.申请资质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当如实向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另附EXCEL电子文档一套);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
(四)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登记卡;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凭据及有关人事证明;
(六)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主要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和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凭据及有关人事证明;
(七)企业主要技术工种岗位人员明细表和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凭据及有关人事证明;
(八)企业经营业绩材料的证明资料;
(九)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财务审计年报告和企业近两年审计确认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十)企业机械设备、设施、科研、试验、培育基地证明材料,企业的获奖证书;
(十一)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以上(二)至(十一)为附件材料。
对企业改制重组,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申请资质,除提供上述(一)至(十一)项所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三)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四)工程机械设备、检测设备以及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申请试行资质转正,除提供上述(一)至(十一)项所要求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增加和减少名单明细表及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凭据及有关人事证明;
(二)企业技术设备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表及相关证明;
(三)试行期间承担过的主要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证明;
(四)企业申请报告。
申报附件材料需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
各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核实无误后,及时将原件退还企业,并在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首页上加盖“与原件核实无误”印章,在侧面加盖骑缝印章,签署核对人姓名,随文上报。
2. 省建设厅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实行定期受理,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第三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省建设厅受理申报时间。
各地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建设厅受理申报的时间安排,自行确定本级受理时间。 [b][size=6][color=red]资质晋升要求[/color][/size]
[/b]1.申请二级资质应向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企业注册地为扩权县〈市、区〉的,可直接向扩权县〈市、区〉)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扩权县〈市、区〉)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汇总后,行文(附EXCEL电子文档)与企业申请资料一并上报省建设厅行政许可。
2.申请三级及其以下资质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查程序由设区市及扩权县(市、区)依法确定。
3.新设立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原则上从最低等级开始申报。试行资质的企业试行期满,由企业按照本暂行规定申请核准资质等级。 [size=6][color=red]资质评审[/color][/size]
1.省建设厅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的当日或次日,将申请事项在网上公示10天,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二十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行政许可决定在网上公告。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过程中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在许可期限内。
3.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企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省建设厅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的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资质证书。 [color=red]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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